为群众办实事当有“四力”
赵恒赫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准确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作为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时,当有谋事情的脑力、看问题的眼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方能把准群众的“脉搏”,尽心尽力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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