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干部选用思考
**年3月14日,中共**县委全委会对35名部门、乡镇党政正职任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均高票通过。
**年3月13日,县**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两名人大常委会委员,两名正式候选人全票当选。
全县人民普遍关注的两次干部选用十分顺利、圆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这是**县干部选用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结果。坚持在阳光下规范选用干部,有利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六荐法”——初始提名视野宽。初始提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环节。**县积极探索干部初始提名方式多样化,逐步形成了干部初始提名“六荐法”。一是组织推荐,各级党组织向县委推荐干部,组织部门从优秀的后备干部中向县委推荐干部。二是群众推荐,通过年度考核考察由干部群众票推或口推干部。三是缺位推荐,就是将空缺职位、岗位、任职条件等按照1:3的比例在全县公告,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开报名竞岗。四是会议推荐。通过召开一个单位、系统干部群众大会推荐优秀干部。五是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个人署名向组织推荐优秀干部或个人根据自身能力条件自荐。六是公推直选。由一个乡镇全体党员公开投票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初始提名“六荐法”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真正落实了群众“四权”,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近年来,共召开群众推荐大会96场次,3100余名群众参与了推荐,推荐出优秀干部136名,经考核考察使用86名,有4名优秀年轻干部通过缺位推荐走上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岗位,公推直选了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28名,组织考察使用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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