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思想解放
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我国社会曾经发生过几次影响深远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们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年前后,思想理论界围绕“真理标准”展开了大讨论。这场思想
争论对于我国社会后来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思想被公认后,才有了后来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另一次对我国改革开放影响深远的思想解放,是*年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争论。改革开放后关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性质定义: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世纪*年代中后期,经济体制被定义为“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世纪*年代又恢复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在这个历史进退的关键时刻,*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大胆地提出,我国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证明,这是一条真正的强国富民之路,国民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也因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利和物质财富,但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在当时也还是引起了较大的争论。
我国物权法的制定所引发的思想观念冲突,尤其是关于私人所有权方面的观念冲突,其激烈程度是近年来少有的;而该法在这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上的坚定态度所体现的改革开放精神,同样也是罕见的。因此,我们认为,物权法的制定也是我国社会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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