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信息公开有赖于公务员素质的提升
一个为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行政法规,在历经数年打磨后,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为继《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行动,这不仅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更标志着一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时代从法规层面上的终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条例》完全可以视作中国政府走向民主、透明、法治的又一个里程碑。
一个从根本上改变我们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的制度,必然带来一场深刻的革命。我们寄希望于条例的实施,成为各级政府迈入信息公开时代的良好开始,让民众能够更加通畅地与政府平等交流,共享公共资源。但一个好的制度,需要一个好的制度生态,从观念转变到技术支持,政府公务人员的素质,仍然可能成为实现公开的软肋。让公众真正从信息公开中受益,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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