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维护城乡规划的性、严肃性,促使各级政府、政府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委会议、市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公众利益,着力解决当前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项目跟着老板走,规划跟着项目走”的错误倾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目标。到xx年底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规划价值观和城市建设观,依法行使规划管理权力,初步解决城乡规划指导思想不端正、不顾长远、损害群众利益、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规划许可工作效率不高、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的性、严肃性得到体现;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显著成效。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重点对象。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未完,全文共2871字,当前显示7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