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工建示范点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自治区工会十一大、市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把党委政府所需、群众所盼、工会所能之事办好,办出特色,争取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以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基层工建工作水平,探索“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基层工建工作方法和途径,现就建立基层工建示范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是开展基层工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是基层工建工作富有生机活力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典型,对推动全市工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基层工建工作,对树立正确的基层工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对拓展工建工作思路,创新工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批工建示范点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建立和培育基层工建工作示范点,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分层分类创建方式,以创建促规范,以点带面,以示范带全盘,努力建立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层工建工作典型,全面提高基层工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建基层工建工作示范点,应坚持以下原则:
1、推动工作的原则。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企业的目标要求,找准工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切入点,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工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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