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小区管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重点对我镇住宅小区(尤其是无物业和弃管住宅小区)的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使小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居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现我镇内共有11个社区,44个住宅小区。其中,无物业住宅小区12个,有物业的住宅小区32个。(详见附表)
二、整治原则
区域负责、部门配合、属地管理
三、整治范围
镇内所有住宅小区(无物业小区)
四、整治内容
1、加强小区卫生环境整治。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小区卫生死角;治理小区内乱堆放、乱挂晒、乱搭建、乱占道问题。
2、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疏通或改造下水管道;修补或改造老旧小区破损道路,确保路面平整;安装维护小区路灯,做好亮化管理。
3、加强小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小区治安综合治理,配备完善人防与技防,加强门卫值班和安全巡逻。解决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缺失,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标识;清理整治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问题。
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社区,对无物业和弃管的住宅小区组织成立临时业委会或管委会,根据此类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5、镇成立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办、物业站、综治办、城建办、爱卫办、执法中队、金山房地产公司、社区居委会共同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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