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治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郧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减少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行为,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治目标
(一)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查清所有采矿点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矿山企业开采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生产企业,对合法矿山要依法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对非法违法矿山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三)对已关停的非煤矿山,要落实关闭措施,吊销相关证照,确保关闭到位;
(四)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建设企业,超期建设的要在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建;
(五)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县境内无证非法生产“零控制”目标;使越界采矿、一证多口、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不合理现状得到彻底改善;行政监管动态监测逐步到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和以采代探的;
(二)证照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无视关停指令仍在采矿的;
(三)超出许可范围一证多口、多点、多套生产设备采矿的;
(四)超出批准矿界范围采矿的;
(五)非法转让、出租采矿权的;
(六)不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七)未依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和参加工伤保险及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
(八)“三炸”物品购买、管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九)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十)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十一)未履行或落实矿山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手续的;
(未完,全文共2588字,当前显示8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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