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收费考察指导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辽价发〔2012〕39号)和盘政明电〔2012〕13号电报精神,县政府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决定对全县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全县企业建设、经营和发展的如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
(二)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
(三)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四)执行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越权制定的文件,造成多收费和高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六)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七)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或公司,违规收取费用的;
(八)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
(九)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费用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省、市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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