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滥用治理指导方案
为加强我市资源有序开采和综合利用,切实保护好我市青山绿水,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资源滥采滥用行为实施全面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为目标,以加强管理和执法为手段,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统筹考虑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温泉水、河沙、山林等自然资源的审批、管理、开发和利用,建立和健全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使其在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中发挥最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对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及其周边区域滥采滥用温泉水、河沙、山林等违法行为实施全面整治。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2月31日前
在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资源整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梳理,为全面整治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1月1日—2月29日
对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各类滥采滥用资源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对正在开发利用的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实施现场督查,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未完,全文共1862字,当前显示5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