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补贴管理完善方案
各镇乡(街道)要向区农委、区财政局报(电子和纸质盖政府公章)工作总结材料和补贴面积、补贴资金汇总表。总结工作包括当年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实际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年补贴工作结束后。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良种在粮食增产增收中的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稳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根据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8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良种,农作物良种补贴对象是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户。农业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补贴作物及标准
种植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全区实行全覆盖补贴。对种植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进行补贴。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
三、补贴面积
谁种植,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区年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补贴谁。严禁对未种植水稻或玉米、小麦的农户进行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成“承包耕地补贴”
四、补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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