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普查服务发展方案
强化污染源监管,为实践《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91号)精神。查清我区污染源底数及污染排放基数,掌握污染源分布及特点,更好的为环境管理及环境统计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现就全区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维护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可继续发展战略,增强可继续发展能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区。
二、工作目标
为我区建设生态城区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查清我区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通过污染源普查。污染物的发生、削减、排放规律和状况,污染治理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能力及技术水平,全部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分类;掌握污染源区域分布情况及行业分布情况;掌握污染源的环境管理状况、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情况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情况;分析我区污染源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发生污染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对策;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健全我区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三、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及种类
(一)普查的对象
普查得到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南开区辖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生活源。为了确保污染源数据客观、真实。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奖励和收费的依据。
(二)普查的范围
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5个重污染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8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街域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
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2原材料消耗情况。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资料消耗量等;
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
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4发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发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5各类污染物发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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