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人口扶持直补资金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按照“确保政策兑现,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要求,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工作,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切实将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人口的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移民生活困难问题,增加移民收入,不断提高移民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当地农民生活平均水平。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在核定移民身份、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坚持资金直达移民个人账户;
4.坚持维护社会稳定。
二、直补资金发放范围、标准及期限
(一)发放范围。
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17号)、《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及《吉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人口。
(二)发放标准及期限。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对2007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在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期限内,每年核定一次扶持人数。扶持人数核定登记后,对不符合后期扶持条件的人口不再纳入扶持范围,取消其直补资金发放对象资格,并停发直补资金。
三、发放程序与步骤
(一)组织准备。
1.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在总结回顾前段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2.根据国务院及吉林省出台的政策,制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3.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开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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