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巩固和发展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灭鼠活动,有效降低鼠密度和鼠传疾病发生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灭鼠范围和投药部位
(一)灭鼠范围。城区内所有单位、居民住户及公用地带。
(二)投药部位。室外:建筑物、围墙、货位根四周,居民庭院、绿化带、河流两岸、垃圾场(站、台)、铁路沿线、公共厕所以及建筑物地沟等。室内:2楼以下楼房楼道、居民居室、单位办公用房、各类库房、医院病房、室内市场、食品加工(酿造)场所、饭店、副食店、宾馆、旅店、招待所等墙角(根)处。
三、灭鼠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6日—4月20日)。各街道、各单位层层成立灭鼠组织机构,开展灭鼠宣传,参加灭鼠技术培训,开展室内外环境清理,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购取灭鼠药物等。
(二)投药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市政府确定市区统一投药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街道和各单位要组织灭鼠投药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药。对发现的死鼠,要就地深埋或焚烧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自查阶段(5月20日—5月30日)。各街道、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灭鼠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遗漏单位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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