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20*年除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外,中央财政再新增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为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根据《20*年*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综合直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赵丽娟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胜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孟硕、副市长张俊立同志为副组长的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国土、发改、审计、监察、农业、统计、粮食、广电、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和政策咨询组、面积核实组、补贴兑现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监察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开展。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种粮农民。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及补贴金额的确定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我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二)补贴金额的确定
补贴面积的确定
以农民2003年实际征收计税面积扣除计税面积内不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加上新增耕地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确定为20*年种粮直补和综合直补应补面积。
2、每亩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标准由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组成,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分别按*市分配我市粮补金额和综合直补金额除以我市应补总面积计算。
3、补贴金额的确定
以农户应补面积乘以我市每亩补贴标准(含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确定农户补贴金额。
四、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兑现时间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金额在今年6月26日前一次性兑付到农户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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