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电局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广播电视安全运行,根据全国、全省和广电总局关于《2009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广播电视实际,决定自2009年2月至11月,在全市广电系统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对广电设施保护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紧密围绕全国“两会”和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控力度。在认真总结两年来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努力构建联防、互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能力,确保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播出。
二、组织领导
2009年专项斗争工作继续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广电部门要按照省“三电”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市局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专项斗争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优势和特点,广泛宣传“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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