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政务公开方案(县)
依据县教育局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向社会公开和承诺的政务主要包括民办教育管理、教师管理、证书管理、招生工作管理、自学考试管理和学校收费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
(一)民办教育管理
1、公开内容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的审批、程序和结果。
(2)颁发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3)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予以处罚的依据、种类和程序。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意见。
3、责任科室:民办中小学校审批为职教成教科,电话:*;民办幼儿园审批为基础教育科,电话:*。
(二)教师管理
1、公开的内容:
(1)教职工录用条件、工作程序、录用指标和录用结果。
(2)新教师分配和教职工调动政策、工作程序。
(3)教师职务评审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4)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5)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评选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3、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电话:*。
(三)证书管理
1、公开的内容:
(1)颁发初中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2)颁发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毕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籍管理办法》。
3、责任科室:初中和普通高中证书管理为基础教育科,电话:*;职业高中和成人高中证书管理为职教成教科,电话*。
(四)招生工作管理
1、公开的内容:
(1)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招生生源计划、体检标准、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录取控制分数线。
(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具体办法见当年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
(4)保送生的条件、录取程序和录取名单。
(未完,全文共2347字,当前显示7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