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节庆期间帮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本区*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帮困对象及补助标准
*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计划组织开展的各项帮困送温暖活动的对象主要有20类,帮困覆盖对象将近5万人次。
1、城镇低保家庭约8200户,每户补助500元(含每户150元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券和350元现金)。补助对象以*年12月至*年2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为准;
2、农村低保家庭1080户,每户补助600元,其中可扶家庭532户,每户补助150元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券和450元现金;不可扶家庭548户,每户补助600元现金。补助对象以*年度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家庭为准;
3、患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对象约1800人,每人补助200元至2000元(具体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详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4、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和农村五保户196人,每人补助500元;
5、重点优抚对象718人:每人补助400元;
6、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补助人员约18000人:每人补助200元;
7、区领导及区民政局走访慰问困难家庭28户:每户补助800元;
8、失业特困人员1000人:每人补助200元;
9、新疆回沪困难人员340人:每人补助300元;
10、年度医疗费累计4万元以上的农村贫困患者约200人:每人补助1000元—8000元;
11、计划生育生活困难家庭150户、独生子女死亡特殊家庭67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22人:每户(人)补助500元—1000元;
12、历年上访困难户中特困家庭333户:每户补助500元;
13、患大(重)病职工、子女就学困难职工、困难老劳模、困难老工会主席、困难退休职工等1107人:每人补助200元—1000元;
14、支内支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回沪干部中的困难对象930人:每人补助300—500元;
15、特殊困难农民工300人:每人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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