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小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成绩,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聘任、职评、工资晋升等提供依据,学校根据平教人〔200〕311号文件精神,制订《二00年度平师附小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代课教师),都要按规定实行考核。考核范围和对象的其他情况,按平教人〔200〕3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方法、步骤:
1、按平教人〔20〕311号文件精神执行。
(未完,全文共764字,当前显示2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