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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公证处、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了深入扎实地开展我县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布署,现制定《定远县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定远县司法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通知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送:本局各股、室、处、所、中心
定远县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促进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2007年3月到11月底,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支持教育与查纠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1、法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信息得以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科学有效的法律服务诚信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2、法律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得到根本扭转,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协会联络组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明显加强和改善。
3、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显著增强。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基本杜绝。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法律服务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法律服务执业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重点内容
通过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1、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重点解决。不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责,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特别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的问题。行业管理规范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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