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优惠政策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县农作物种植结构,鼓励和引导农民应用先进的耕作经营方式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应用优良品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增强农业支撑能力
1、推进先进技术应用。每个乡镇安排一个村试点,实施大豆大垄密植连片5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元,玉米“通透密”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贴15元,小麦“早高密”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元。
2、强化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四化”、“五统一”标准,切实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水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级核心示范园区补贴2万元;乡镇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达到标准的,补贴1万元;村级科技示范户每户补贴200元。
3、促进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实施有机肥补贴政策。2011年,重点在村、村、村等村,实施2.5万亩的生物有机肥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20元/亩,即直供50万元的生物有机肥。
4、扩大农业阳光保险规模。对参加农业阳光保险的地块,每亩补贴2.25元,全县计划补贴40万亩。以有效提高全县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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