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基金征收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惠农政策之一,自年在我县实施以来,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和谐小康竹溪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对于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
二、明确任务,把握标准
(一)工作目标。农民参合率达到95%,基金及时足额征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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