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部门督查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了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障我县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根据《省卫生厅等五厅(局)关于建立免疫规划部门协调和督导检查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豫卫疾控〔2009〕]71号)文件要求,决定建立我县免疫规划部门协调机制和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我县免疫规划工作领导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利民工程。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王洪波任组长的“县免疫规划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我县的免疫规划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免疫规划工作领导组织,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落实免疫规划政策、措施、人员、经费等,保障国家免疫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职责,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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