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改委稳定市场物价抽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月日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2〕386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稳定市场物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委电〔〕8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稳定市场物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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