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促进工业发展若干工作意见
为促进我市工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在继续执行《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政〔〕号)等扶持工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推动工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
一、促进企业上档升级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万元,专项用于重大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且工业总产值、纳税额分别增长%、%以上的工业企业,新上建设周期二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分档给予贴息补助。具体为:开工建设一年内(连续12个月),分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六个档次,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补助。(由市经贸委牵头)
(未完,全文共2179字,当前显示4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