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工作意见
2009年是实施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年份,《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正式施行,苏州由教育基本现代化向教育现代化迈进,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认真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对全面实现苏州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为目标,扎扎实实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发展新局面。
第一,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2009年,将依据《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这个中心,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督导机构建设和督学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政府督学,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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