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的管理,明确办公设备管理职责,规范办公设备采购、配置、使用和更新行为,确保办公设备的安全完整,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部门职责
(一)公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1、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2、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监督管理。
3、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二)各单位(部门)职责
1、各单位(部门)办公设备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
2、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的办公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承担办公设备日常管理,没有专门设置办公室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设备日常管理。
4、各单位(部门)财务部门(或报帐员)负责办公设备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核算办公设备的增减。
5、各单位(部门)对其使用的办公设备的安全、完整性负责。
二、管理内容
(一)预算管理
1、各单位(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以及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必须按项目列入单位(部门)预算。
2、每年四季度各单位(部门)要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备购置预算,作为单位(部门)年度预算的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年中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单位(部门)追加购置办公设备的申请。
3、各单位(部门)应当科学合理地编制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避免重复配置。
4、积极推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机制,在质量、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二)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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