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强村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县委的要求,根据中共*县县委关于扎实开展“党建强村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委发〔2008〕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强村富民行动”在我局扎实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建富民行动,是今年县委贯彻落实“十七”精神的具体措施;是继续深化“三级联创”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领全县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因此,克服“三级联创”检验合格,麻痹大意的思想,要克服“强村富民是乡、镇的事与我无关”等错误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定上来,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交给我局强村富民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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