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立医院组织的意见
为更好地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发扬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红十字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各乡镇(含长凌工业园区,下同)建立红十字组织。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乡镇级红十字组织的重要性
建立乡镇级红十字组织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建设和谐、平安、文明新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级红十字组织的组建工作,不断健全和规范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加快乡镇级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建立乡镇级红十字组织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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