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考核意见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市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绩效,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现就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我市“三个发展”目标的率先实现。
2、总体要求。充分运用现代电子技术手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情况进行实时、全程的自动监控和统计分析,减少人为因素不良影响,达到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看得见,管得住”;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使行政约束机制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行政监察有效性;把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考核对象
市直以及中央省驻威具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及其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审批的其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审批的组织。(以下简称审批部门)
三、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行政;
2、公开公平、透明规范、便民高效;
3、行政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4、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5、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一)审批综合情况。包括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期限合法、收费合法、法律责任、监督检查、考勤情况等内容。
(二)预警纠错情况。指电子监察预警纠错系统对审批事项全过程的异常情况自动预警并发出红黄牌提示信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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