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意见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
中办、国办《通知》突出强调了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肃指出了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措施。《通知》内容全面,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折不扣地把《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和集体研究制度
行政编制的审批权限在中央。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分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和省各民主党派、有关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编制,下达各市、县、乡(镇)行政编制。各地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或自定地方编制和事业编制。市、县、乡(镇)各层级之间行政编制的调整,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未完,全文共2151字,当前显示5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