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职责,也是其他工作分管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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