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要求,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地方各级党委要对本地区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现结合实际,对做好我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群众满意度测评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有效途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努力使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成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促进工作的过程。
测评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根据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确保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的要求,全面检验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形象是否树立起来、先进性要求是否明确起来、先进性实践是否行动起来,着重把握以下内容:
1、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进一步增强;
2、党员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否明确,理想信念是否更加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是否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进一步发挥;
3、基层党组织是否得到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是否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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