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询制度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领导干部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对县级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及组织函询制度。
谈话打招呼制度
一、谈话打招呼的内容
主要是群众来信来访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反映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法制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察和年度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及需要向组织部门说清楚的事项。谈话的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领导或市委分管书记同意后实施。
二、谈话打招呼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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