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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管办〔2021〕44号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法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和海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渔政渔监中心、洋浦海警站、海岸警察第七支队、干冲区办事处、新英湾区办事处、三都区办事处:
《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洋浦经济开发区
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落实,进一步巩固海洋生态资源养护,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2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做好2021年伏季休渔和中国渔政亮剑2021海南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函》(琼农便函〔2021〕54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休渔海域、时间和范围
休渔海域: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休渔范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以及定置作业类型。
二、管理目标
坚持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农业部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加强领导,通过广泛宣传和严格管理,做到船进港、证集中、网封存、人上岸,确保休渔渔船全部按时进港休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度休;大力开展2021海上亮剑行动,严肃查处休渔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升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关心休渔渔民生产和生活;同时,在休渔期间要严格按照我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境外渔船疫情的管控,开展海上防偷渡、疫情防输入的执法专项巡逻行动,严厉打击经渔船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好外防输入的防控目标,保证休渔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休渔工作统一、高效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澎
工委委员、交通运输和海洋局局长
副组长:寻子龙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定海
干冲区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晓全
三都区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欧文繁
新英湾区办事处主任
成
员:林炳武
财政局局长
林书连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晓斌
海岸警察总队第七支队副支队长
冯推鹏
儋州海警局洋浦工作站站长
郑静波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休渔办),办公室设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休渔日常具体工作。郑静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干冲区办事处副主任林如东、新英湾区办事处副主任符文俊、三都区办事处四级调研员周志伟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休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宣传发动,督查督办、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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