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机关效能,根据相关法律,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计划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9、《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0、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编制计划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两个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监管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原则。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危化、船舶钢结构、重大危险源等的安全检查,有效重点领域的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是坚持效能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借行政执法检查之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企业排查安全隐患,辅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规程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四、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综合科检查计划
督查、检查各镇政府(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及上级规定的检查,全年不少于40家次;
(二)监督科检查计划
全年至少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0家。
1月份:⑴检查开发区重点企业;⑵检查非煤矿山企业;⑶组织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2月份:⑴检查金沙镇重点企业;⑵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3月份:⑴检查平东、五接镇重点企业;⑵与市质监局联合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对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外包队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收集填报安全状况表;⑶分别在平东、五接镇召开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负责人及所在企业外包队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作业务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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