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报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管理,突出计划指导性,落实计划实效性,提高计划完成率,使公司重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并使之适应公司主客观条件变化的实际需要。为保证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下简称“计划”或“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实现闭环管理,使编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编报职责
1.1总经理
1.1.1负责审批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1.2负责审批副总经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1.1.3负责审批各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提交的绩效考核建议。
1.2各副总经理
1.2.1负责各自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
1.2.2负责审批和点评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负责根据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1.3各部长
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综合管理部
1.4.1负责根据经总经理审批后的副总经理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编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2负责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落实,并根据督查、检查、落实的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考核。
2编报依据
2.1计划
⑴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工作。
⑵检查、督查发现的需要组织改善的问题。
⑶各级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⑷认为需要列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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