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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1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他们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保卫着人民,他们用的生命和青春为祖国践行,他们无私奉献,面对危险从容不迫,无所畏惧,用青春和热情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也正是有他们这种精神感染着我们当代共产党人,激励着我们奋力前行,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于海俊同志就是这么一位优秀共产党员。

于海俊是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在大兴安岭林区默默坚守32年。他精通业务、勤勉务实,参与编制多项国家级林业行业标准,参与完成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100余项,2019年6月19日,在扑救上央格气林场山火时不幸壮烈牺牲,年仅55岁,中共中央授予他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于海俊离开了我们,他的精神长存,他给我们新时代共产党人留下的是一座不朽的丰碑,他敢于斗争、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我们要把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当代共产党员党员要克服重重困难,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尽职尽责、恪守忠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砥砺前行。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先进事迹2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1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他带领科研团队累计完成重大林业工程项目100余项,参与编制国家森林工程标准4项,完成林业科研课题10余项,撰写学术论文20余篇。创造性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林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2019年6月19日,于海俊同志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中因公殉职,内蒙古党委追授于海俊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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