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加强组织保障和激励引导,着力培养一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2019年至2021年,全市三年内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末,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左右。
二、鼓励公办院校开展社会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242号)规定,积极鼓励公办院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开展横向合作,相关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经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参与人员可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国内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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