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骅市第一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021年5月19日前注册的市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2.取水许可后续监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含煤炭)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4.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四、抽查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局。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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