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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
欢迎来到第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环境保护大检查年终总结篇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19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xx〕9号)的要求,我县于3月初至11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20xx年度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环保大检查工作任务,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1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各阶段工作的协调落实。制定了《青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青政办秘〔20xx〕11号),明确主要工作内容:一是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开发和建设活动情况。三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四是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情况。五是解决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情况。
县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加强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我县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监管工作负总责。
20xx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我县共出环境动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04家次、检查工业企业65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处、工业园区1个、重点排污企业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1家,行政处罚5家,共处罚金11.7166万元。查处3家违法排污企业,11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情况
我县积极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底数进行摸排,通过污普名单、工商注册登记、经济发展部门立项、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审批、日常环境监察、群众来信来访等多渠道进行摸底排查。逐步建立完善国、省、市控等重点排污企业、涉铅涉重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档案资料,内容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评批复、试生产批复、验收批复、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计划、日常环境监察记录等相关资料等,实现“一厂一档”。
对涉气企业重点排查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状况,燃煤小锅炉、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对涉水企业重点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达标排放情况、雨污分流情况以及有无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等非正常手段偷放污水现象;对涉重企业重点排查生产工艺、环评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以及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贮存及转运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检查情况
我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11处,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为牛桥水库,其它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划定了保护区,全县辖区内有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子岩风景区,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完善环保手续、加强日常监察、定期取样检测三个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子岩风景区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有无违法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等活动。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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