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托幼机构。抽查机构与人员、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等。加强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含乙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宾馆、旅店等联合双随机监督检查。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六)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结果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综合监管处联系人:
王少华
028-86135145
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联系人:
公共场所
佟丽
028-65277067
028-65277069(传真)
scwsjdsk@163.com
学校卫生
佟丽
028-65277067
028-65277069(传真)
scwsjdsk@163.com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
殷戈
028-65277056
028-65277160(传真)
scwsjdyys@163.com
餐饮具集中消毒
贺钰
028-65277052
028-65277109(传真)
scwsjdwd@126.com
附表:
1.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表
6.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
况汇总表
7.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监督
抽查信息汇总表
8.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9.2021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0.2021年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生监督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中小学校及高校
辖区学校总数的25%(a)
(未完,全文共6291字,当前显示14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