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和管理规定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职责:
考评员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责分别负责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审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任职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地区本行业工种(专业)中有较高威信。
3.有本工种工龄十年以上,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并必须具备技师、高级技师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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