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充值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充值卡是××通讯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产品包月使用的充值卡。其面值有10元、20元、50元、100元四种,面值与人民币等价。
二、本充值卡可通过座机、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充值使用。
三、充值卡的应用是公司产品与终端用户的结算方式,组织好充值卡的销售对公司项目产品最终走向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序地开展充值卡的销售,最大限度地减小经济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营运中心各部门。
第二条、加强责任层层负责减小风险
一、中心经理全权负责制
营运中心经理对所领用卡的安全负全责。营运中心向公司领取联动卡由营运中心经理一人负责领取;中心经理对所领卡的数量对公司负责,内部周转中出现任何遗漏或损失由营运中心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部门主任问责制
中心经理问责于部门主任,部门主任对中心经理负责、对所有部门人员领卡负全责,若
出现任何数量的损失,由部门主任全额承担。
三、专职营销员自负其责
部门人员(专职营销员)领卡后,对所建立的网点和销售行为付完全责任,对所领用的充值卡向部门主任负责,若出现任何遗漏或损失,由部门人员自责完全责任。
四、信誉担保和风险金担保
为建立各级承担风险的机制,营运中心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应办理相关经济担保手续。在四月十五日前提供相应的可信任证明。
1.所有营运中心员工需提供成都市财政经费单位或该工作人员的书面担保,以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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