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驻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村(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安全生产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条乡镇驻村干部是所驻村(居)安全生产督促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对所驻村(居)的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第五条乡镇驻村干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所驻村(居)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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