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考核管理,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监督。
二、建立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要向乡(镇)党委请假;其他村干部外出,要向村党组织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实行常年值班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指导乡(镇)党委建立完善村干部个人档案,重点把村干部履历表、入党材料、参加培训、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归档管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同时要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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