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委、监察局机构职能职责
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温州市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温州市政府、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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