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思路新突破新阶段
在今年年初,如何继续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如何继续增加农民收入,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其中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是,政策性因素在去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在今年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央惠农政策的力度和“含金量”能否一直保持下去。怎样才能形成和建立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从目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来看,对这个曾经困扰过我们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仔细体会,可以说,这个答案贯穿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关于深化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之中(简称《意见》),其发展脉络非常清晰,并在《意见》中得到了细化和深化。
减免农业税是去年农村改革的最大亮点,农村税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意味着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运行模式,以及部分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管理方式,已经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从这一点来说,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继续深化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在《意见》涉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五个方面中名列首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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