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委经济普查发展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35号)、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6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区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地查清基本区情区力,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本次普查将全面了解*区辖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辖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辖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未完,全文共2089字,当前显示5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