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两侧村民建房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垦殖、园艺)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府办字[20****]26号、****府办字[20****]78号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更好地执行村镇规划,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现就加强我市境内****雄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村民建房规划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范围
****雄大道、龙虎山大道、沪昆高速公路、即将建成的****瑞高速公路龙虎山连接线、320国道贵溪段、206国道贵溪段、贵塘线(贵溪至塘湾)、贵白线(贵溪至白庙)、贵神线(贵溪至周坊神前)、贵志线(贵溪至志光)、夏埠至硬石岭水库、金屯至西排、贵溪至河潭公路两侧路段。
二、道路两侧村民建房控制标准
1、****雄大道、沪昆高速公路****东连接线、龙虎山大道天禄收费站至****潭市区城市规划路段,上述道路以现状道路宽度(排水沟外侧)各向两侧退100米为控制范围,在该控制范围内村民不得建房。
2、龙虎山大道天禄收费站至龙虎山景区段、即将建成的****瑞高速公路龙虎山连接线、沪昆高速公路贵溪连接线、320国道及206国道路段,上述道路以现状道路宽度(排水沟外侧)各退50米为控制范围,在该控制范围内村民不得建房。
3、****雄大道、贵溪大道、320国道两侧所有收储土地为控制范围,在控制范围内村民不得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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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